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办理结果公示 (广西第10批)

广西日报 2018-06-27 07:19 大字

2018年6月7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为期1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回头看”期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布信访电话和专用邮箱,接受群众举报问题。

截至6月26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工作组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前10批86件重点举报问题已办理完毕。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将第10批7件重点信访问题办理结果公开如下:

重点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10批)

一、D450000201806160024举报地点:玉林市玉州区城西街道庆丰社区沙粒坡2队

反映情况:沙粒坡2队的陈伟英养鹌鹑,产生异味,有蚊虫,影响村民居住环境,希望关闭取缔。2016年督察组已经查处过,现仍继续养鹌鹑。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件反映的沙粒坡2队在玉州区城西街道庆丰社区沙粒坡片。经调查,举报不属实。

2018年6月18日,玉州区工作组由城西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黄育兰组织带领区环保局、庆丰社区等干部到举报人反映的地点进行现场调查。据调查了解,举报件反映的陈伟英养鹌鹑的地点是属于沙粒坡2队陈家志的房屋,陈伟英不是庆丰社区沙粒坡人,已于2016年不再在城西街道辖区内养殖鹌鹑。2018年5月23日玉州区工作组开展对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环境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工作时,发现户主陈家志在养鹌鹑,玉州区工作组已于当日对其进行了关闭处理,陈家志已于5月26日将鹌鹑及养殖材料清空,不再养殖鹌鹑。随后,庆丰社区每日对陈家志户进行监管,防止复养。6月19日玉州区工作组到陈家志户进行复查时,陈家志不再养鹌鹑,原养殖场地已清空干净进行招租,无异味,对附近居民无影响。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二、X450000201806160044举报地点:桂林市叠彩区大河乡上阳家村莫塘里

反映情况:桂林市裕弘油脂有限公司位于大河乡上阳家村莫塘里。该厂产生的废气和废水未经过任何处理设施直接排放。排出的废气导致周边臭气熏天,废水直接排入厂区边的小河沟,最终流入漓江,污染特别严重。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都未能得到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6月17日下午,叠彩区人民政府组织工信局、环保分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处理,该厂当天因端午节放假停产,但厂区内确有异味散出。经检查,该厂生产车间没有完全封闭,部分原材料裸露堆存,厂区周边水沟内无废水排放。

处理及整改情况:

1.责令桂林市裕弘油脂有限公司立即对生产车间及其库房大门进行进一步封闭处理,及时维护污染治理设施并保证在生产中设备正常运行,严格落实对原材料及加工物料进行覆盖,加强厂容厂貌和环境卫生的整治。

2.2018年6月20日桂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厂臭气进行了取样监测。如监测结果超标,叠彩区环保分局将依法进行查处。

3.叠彩区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减少恶臭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问责情况:无

三、X450000201806160046举报地点:桂林市灵川县

反映情况:1.灵川县八里街片区几万人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桂林市城北区水厂以及保护区内。2.灵川假日酒店建设在灵川县城北水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3.灵川县大面圩村河两岸多家餐馆位于城北水厂保护区内,将产生的废水和垃圾直接排入漓江。4.象山区瓦窑菜市大量生活污水和垃圾直接排入到瓦窑河内,影响水质。5.西门桥旁边有一座违章建筑建设在漓江风景名胜核心区内,损坏河堤,建设垃圾及淤泥直接被堆放在桃花江内污染水质。6.秀峰区桂北铁路小区旁边一条长1000米的臭水沟,长年未清理,最后流入桃花江。多年来向有关部门反映,至今没有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6月17日至18日,灵川县人民政府、象山区人民政府、市城管委分别组织对群众反映问题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现场调查发现:

1.欧洲小镇、锦绣前程、一品嘉园等3个小区污水管网未与欧洲小镇污水提升泵站接通,部分生活污水混入雨水管网排入漓江。

2.群众反映的灵川假日酒店有环保相关手续,不属于桂林市城北水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其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污水直排漓江和新建、扩建项目等违法行为

3.灵川县大面村西岸现有6家民宅改商用的餐饮店,均位于城北水厂保护区内,店内污水接入八里街污水管网,餐馆周围未发现有倾倒垃圾的现象。

4.瓦窑市场附近少数商贩在瓦窑河捡菜、洗菜,将产生的垃圾随地丢弃,造成长达3公里左右的河面积存垃圾。

5.群众反映的建筑为桂林市清真寺片区综合改造工程,有环保相关手续,不属于漓江风景名胜区核心区,未发现建筑垃圾及淤泥堆放在桃花江内。

6.群众反映的水体为乌金河排洪沟,现场调查发现6处污染源,仍有生活污水排入沟内。

处理及整改情况:

1.灵川县人民政府将于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锦绣前程小区排水泵站的建设工程,将附近3个小区的污水接入欧洲小镇提升泵站送至桂林市污水处理厂。

2.灵川县人民政府责令灵川镇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要求6家开设餐饮店的民宅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缔餐饮服务功能。

3.象山区人民政府将于6月底前把瓦窑河内积存垃圾清理干净。7月底前排查清楚瓦窑河污水排入情况。8月底前,根据排查情况,制定瓦窑河防止污水排入的整治方案。

4.(1)市城管委已经和市经投公司对接,要求其尽快开展西二环污水管塌方处管道修复工作。在未完成修复之前,采用临时抽取污水到管道下游的方式避免污水直排。

(2)市排水工程管理处正在实施乌金河(白塘村至桃花江入口段)清淤及护堤工程,计划2018年6月底开工,2018年12月底完成。

(3)市排水工程管理处拟向北和路北贸道污水管堵塞、站前南路澳门酒家和市救助站污水错接等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尽快完成整改,避免污水流入乌金河。

问责情况:无

四、X450000201806160018举报地点:梧州市藤县藤州镇挂榜路和民安路十字路口

反映情况:位于梧州市藤县藤州镇挂榜路和民安路十字路口的老二夜宵摊,曾属于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案件之一,其停业十天后继续经营,产生的油烟、噪音、室外经营问题依然存在,仍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调查核实情况:

1.老二夜宵摊证照名为二姐饮食店,是2016年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对象。当时,业主主动配合整改工作,经十多天的停业整改,完成了对油烟、室外经营等问题整改,整改后继续经营至今。

2.经藤县环保局核实,该夜宵档已安装了油烟收集装置。日常检查发现,油烟设施正常运行,油烟经收集后由烟囱引到楼顶排放。

3.藤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日常巡逻,未发现老二夜宵摊有大声喧哗等生活噪声现象,亦未接到附近居民拨打110等投诉电话。

4.6月16日至18日晚,县住建局巡查未发现老二夜宵摊占道经营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限期整改

问责情况:无

五、X450000201806160047举报地点:北海市合浦县闸口镇海塘村和蚊冲村之间的狗子岭

反映情况:1.闸口镇海塘村和蚊冲村之间的狗子岭,近15年来镇政府违法将该地作为垃圾堆放场所,现堆放垃圾有40亩,高30米。现场苍蝇满天飞,污水横流,气味难闻,周边一公里寸草不生,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和工作。2.北海海边乱采石头造成环境破坏形成“天坑”,但未见合浦县政府对环境破坏问题进行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该堆放点于2010年开始作为闸口镇垃圾堆放点,面积约5亩,平均高度4米。该垃圾堆放场所为存量生活垃圾堆放点,2017年4月,合浦县已将该堆放点列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上报自治区住建厅和住建部,并制定了《合浦县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合政发〔2017〕75号)对存量生活垃圾进行治理。2017年底,闸口镇建成了1座垃圾片区处理中心和2座村级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同时,2017年10月合浦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北京环卫集团对全县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运和处置,工作启动以来闸口镇的生活垃圾基本做到了日产日清,每天收运的生活垃圾部分送到片区垃圾处理中心和垃圾处理设施热解处理,剩余垃圾转运到北海市白水塘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在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的基础上,逐步消纳存量生活垃圾。因此该堆放点已于2017年10月禁止堆放垃圾,目前该堆放点表面长有绿色植被,周边10米远长有桉树和植被。

2.2016年11月29日,合浦县20家采石场已全部关停并拆除了供电设备;为彻底解决合浦县采石场采石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有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开展采石场环境破坏情况评估,制定环境恢复治理方案,2016年12月起,合浦县迅速组织开展采石场环境破坏情况评估,委托广西博世科公司、环保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雷光春组成的团队、中设设计集团、广西水产科学研究院等专业机构分别编制了《采石场矿坑生态修复方案》。

处理及整改情况:1.督促合浦县政府组织北京环卫集团加强对闸口镇生活垃圾的收运力度,确保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由合浦县政府加快推进合浦县生活垃圾终端处理项目,待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对全县陈年垃圾逐步进行处理。2.对未修复但已自然覆绿的12家采石场18个矿坑继续加强巡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加快推进采石场矿坑生态修复二期工程,按照《采石场矿坑生态修复方案》,完善永久性安全防护栏和警示标志牌。

问责情况:无

六、X450000201806160011举报地点:钦州市钦北区钦江糖厂

反映情况:钦江糖厂烟囱污染,废气扰民,严重影响学生的身体健康。

调查核实情况:经对广西钦州市钦江欧亚糖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举报内容不属实。目前,该公司有营业执照、环保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507007537265515001P)、土地证、环评批复等手续。该公司于2018年3月11日停产,现处于季节性停产状态,生产期间废气及排水均安装有在线监控,保障达标排放。

处理及整改情况:

1.做好群众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和大局意识。

2.督促业主落实好主体责任,确保对周边影响达到最低。

3.各职能部门加强监督管理。

问责情况:无

七、X450000201806160037举报地点:河池市宜州市庆远镇苏村妙门屯

反映情况:与宜州区庆远镇苏村妙门屯相邻的原宜州市地质队里面有十几家工厂,有木板厂、家具厂、蚕丝、石炭和木材加工等。该片区烟尘滚滚,臭味冲天。药厂还拉药渣到妙门屯屯头焚烧,冬季把污水存放在厂内水塘,雨季一到就抽排到厂外,对当地生产生活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希望核查这些工厂的审批手续及环保手续。投诉过多次都没有结果。

调查核实情况:原宜州市地质队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地质队宜州基地,基地内存在多家“小散乱污”企业,大部分企业未办理或办全相关部门手续;未发现存在烟尘滚滚现象,也无臭味;调查时广西宜众制药有限公司厂区内外仍有3个未硬化的废水塘,均存有废水,妙门屯屯头有焚烧药材的现象;2016年以来宜州区环保局先后查处了部分家私厂、楼卫华茧站、煤场等;还发现罗延颖煤炭中转站产生大量粉尘现象。举报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2018年6月19日区政府有关部门赶赴现场开展专项整治,拆除罗延颖煤炭中转站电线,责成业主立即着手煤炭清理工作并做好场地平整工作,现业主已完成;现场取缔3家机制木炭加工企业;对宜州市贵宜棉服批零部锅炉采取断电措施责令自行拆除锅炉设备,现已自行拆除;对广西宜众制药有限公司动力车间总控开关、锅炉房配电开关进行查封,环保部门在进一步完善调查手续,并对厂区内水塘水质进行抽样监测,进一步采取相关处置措施。林业部门、环保部门要求木材加工企业做好喷漆车间烟气收集系统,并补办环评手续;食药监部门对宜州区闫烈春白酒加工坊无证生产行为现场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同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作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处理及整改情况:限期整改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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