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项目筹集资金 骗来数百人投资男子非法“吸金”超1.2亿获刑
近日,灵川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处桂林九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公司”)法人代表、男子廖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50万元。一个涉及金额超过1.2亿元,受害者达数百人的金融骗局落下了帷幕。昨天,记者来到灵川县人民法院,了解到了案件始末。
想赚钱却倾家荡产
几年前,灵川县城的一些居民中开始流传一种简单又高利润的“赚钱秘籍”———只要将钱借给一个叫做“桂林九鼎公司”的金融公司搞项目,每月就能获得3%至9%的高额利息。
而在当时,一般银行每年的利息仅2%。相比之下,九鼎公司提供的金融借款利息,可谓极具诱惑性。同时,加上九鼎公司通过发布信息、熟人介绍等方式,在灵川境内口口相传,不少人都慕名筹钱,“借”给九鼎公司。
在灵川街头贩卖水果的李先生就是其中一人。2013年以来,李先生通过亲朋好友筹集资金多次借款给九鼎公司,本想赚一笔钱,可到了2016年5月30日,尚欠879万元无法追回。李先生不但倾家荡产,还负债累累。
因追讨借款未果,李先生被逼无奈在九鼎公司门口喝农药自杀,引来民警介入,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浮出水面。
近三年非法吸收资金超1.2亿
民警介入调查后发现,因九鼎公司拖欠资金而陷入困境的人,远远不止李先生一人。
后经灵川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7月至2016年3月间,九鼎公司以投资项目需要资金为由,通过发布信息等方式,以高利息非法吸收存款。
这样的诱惑下,先后有数百人通过他人介绍或直接与九鼎公司法人廖某取得联系,将资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移到廖某个人银行账户。据统计,在2年多时间里,廖某共计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累计达1.2514亿元。
然而,九鼎公司筹集资金的行为,未经任何部门依法批准,他们所吹嘘的项目也子虚乌有。
为此,廖某被公安机关依法拘捕。今年4月27日,灵川县人民法院以廖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他进行公开审判。
当事人被判刑9年罚50万
昨天,记者从灵川县人民法院了解了案件情况。
据悉,该院审理认为,桂林九鼎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廖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借其开办公司名义,以高月息回报引诱吸收存款,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取存款1.2514亿元,数额巨大,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同时,因拖欠集资参与人资金,发生集资参与人自杀死亡事件,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遂判处廖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50万元,并退还所有非法所得。
被告人廖某对该判决表示无异议,不上诉。至此,一起涉案金额1.2亿元,涉及数百人的金融骗局落下了帷幕。
案件主办法官提醒,对于不正常的高回报投资项目,社会公众需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要贪便宜,应通过合法的金融机构投资理财。
记者陆鑫通讯员喻孝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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