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脚手架行窃 灌阳一“蜘蛛侠”被刑拘

桂林晚报 2020-03-20 10:11 大字

本报讯(记者陆鑫通讯员蒋晓元)见朋友家房屋装修脚手架未拆,灌阳男子唐某不顾朋友情意,徒手攀墙入室实施盗窃,一次就偷走3部手机。就在唐某洋洋得意之时,灌阳县公安局民警以一辆没开车灯的电动车为线索,锁定唐某为案件嫌疑人,一举破获三起入室盗窃案。

“晚上睡觉前,我手机就放在房间充电,早上起来3部手机都不见了……”3月3日上午10时许,家住灌阳镇大仁村的孙先生向城关派出所报案称家中失窃。

据孙先生介绍,3部手机和200多元现金放在床头,都被偷走了。想到自己熟睡时有人进屋,孙先生挺害怕。

接警后,灌阳警方组织城关派出所、刑侦大队迅速赶赴现场,但当时孙先生家在装修,比较杂乱,现场没有提取出有用的线索。

之后,民警调取了周边摄像头的视频信息,一辆没有开灯的电动车引起了民警注意。民警回忆,这辆电动车凌晨时分出现在孙先生家附近,虽然地方很黑可车主一直没有开灯。而在车子停在孙先生家附近后,一个身影匆匆下车,顺着脚手架爬进了孙先生家里。

因为灯光昏暗,民警无法看清嫌疑人身影样貌,但民警通过车辆信息和车子行动轨迹,还是找到了嫌疑人车主唐某。3月12日晚上9时许,民警在灌阳镇大仁村内将唐某抓获,现场查获被盗的3部手机。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唐某对在孙先生家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唐某和孙先生算是同村好友,唐某早前经常到孙先生家做客。唐某交代,早在2019年8月,他发现孙先生家在装修,便攀爬墙外脚手架从二楼进入他家中盗窃了1200元现金。今年3月3日,发现脚手架仍未拆,唐某故技重施,再次进入孙先生家中盗窃3部手机及200多元现金。

另外,唐某还交代,2019年9月,他发现灌阳镇农民街一住户大门上插着钥匙,就用钥匙打开门,进去翻找财物,盗窃1部手机、2枚戒指、2只手镯、1条项链和其他财物。

一次抓捕,连破3案,唐某昨天已被公安民警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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