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发展改革委:直面群众要求真诚整改

桂林日报 2019-12-13 15:41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华宣)“贫困户的搬迁房现要交420元的水电安装费。入住前说不要钱,免费安装水电,现在却要交,还说不交3个月后要交800元,希望把这个安装费取消。”这是群众年初对桂林市易地扶贫搬迁的诉求。

按照自治区和桂林市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为减轻搬迁贫困户负担,规定贫困户的搬迁筹资标准为每人2500元,特别困难的贫困户可申请减免自筹资金,经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减免。除此之外,不得再向搬迁贫困户收取任何费用,如420元的水电安装费包含在每人2500元的筹资标准内是可以的,否则就是违规乱收费,必须坚决纠正。

为此,桂林市发展改革委要求龙胜、资源、灌阳、全州、永福、阳朔、临桂和雁山八个县(区)逐户对照检查,是否存在类似情况,及时纠正并清退。

经核查,全州县对搬迁到工业园区的21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收取了580元的水电安装费。

发现问题后,市发改委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直至全州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全系统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始终把抓好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坚强的整改决心、坚决的有力举措,努力把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一是统一思想,强化整改自觉。按照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把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直面问题抓整改。要求整改后全州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通过多种渠道张贴退款通知给1、2号楼住户,2019年8月27日已退回147户85260元到各搬迁户信用社账户。

二是加强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巡视整改以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积极与乡镇联系、与贫困户联系,解决了69户因外出打工等原因暂时联系不到无法退款等问题,确保了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三是细化分工,明确整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目标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9月30日前完成了全部预收款退回工作,已全部退还贫困户共125280元。

四是强化督查,提高整改实效。细化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强力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建立整改落实情况“双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及时将整改进展情况及整改成效向上级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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