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强化“六项措施” 全面推动土壤污染防治
市生态环境局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督办
□本报记者陈娟通讯员潘川
“十三五”期间,桂林市严格落实“土十条”,制定实施《桂林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桂林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原则,持续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监管,土壤污染治理项目稳步推进,污染地块准入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开展农用地详查,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首要任务。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对详查涉及的重点行业企业信息进行更新,核实初步布设点位,并划分详查单元。最终上报桂林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337家、农用地调查点位8833个和详查单元1007个。
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完成调查重点行业企业地块数量229个,其中调查企业数量196个,填埋场10个,尾矿库23个。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布点采样工作,完成自治区详查办下达桂林市的14家布点采样任务。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维护人居环境安全
市生态环境局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实行动态管理,与自然资源部门对建设用地实行联动监管,加强对拟开发为商住及公共服务用地的涉及用地性质变更的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强化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监管,组织对拟开发为商住及公共服务用地的涉及用地性质变更的建设用地开展土壤环境调查。截至目前,已完成27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工作。
同时,对污染地块开发利用情况开展现场核查工作,重点检查了疑似污染地块是否存在未经调查评估、修复或风险管控即投入开发建设或已完成开发建设的情况,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土壤环境违法行为。
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农用地详查结果基础数据共享应用,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建立桂林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磋商机制,互通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信息,对桂林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农用地安全利用、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治理等工作进行磋商,积极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深入开展;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按技术指南规定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形成《桂林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联合行文上报。
加强源头监管确保重点监管企业地块安全
污染防治重在源头治理。市生态环境局每年发布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指导企业开展土壤污染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并将监测结果予以公示。建立桂林市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并实行动态更新,核算桂林市企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基数,实现重点重金属减排1314千克,减排总量比2013年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基础排放总量下降20%以上,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持续做好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工作,2016-2019年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年度考核中,桂林市连年名列全区前茅,其中2017年位列全区第一名。
进一步健全桂林市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和各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提升危险废物监管水平,有力打击涉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违法犯罪行为。“十三五”期间,市生态环境局依法查处了永福县、雁山区、荔浦市、恭城县等地固体废物跨省、市非法转移倾倒案件,对涉案固体废物实行安全处置或责令涉案单位全部运回原处,确保了桂林市土壤环境安全。积极开展全市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保障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累计排查在产、关停企业110余家,建立全市企业排查整治清单。桂林市6个需整治企业已完成。
推进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探索污染土壤适用修复技术
2016-2020年,全市共申请获得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494万元。阳朔县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和恭城县西岭矿区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已完成项目实施并验收;兴坪镇思的村1100亩农田安全利用项目及恭城县磨底塘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及修复治理项目按实施方案进度实施并准备开展阶段验收工作;灌阳县金鑫有色金属回收有限公司铅锌选矿厂项目已通过区厅验收,并对项目成果予以备案。恭城崩山矿区31#脉历史遗留废石堆场风险管控与环境治理工程项目一期已开工,正开展废渣清运工作。兴安、永福、平乐、恭城四县的调查类项目已经完成调查报告编制。
紧靠督察考核积极推动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自2018年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对各市的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土壤污染防治的总牵头单位,对照自治区的考核方案,每月调度各项工作进展,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推进工作,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台账。在2018和2019年的考核中,桂林市的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情况均位于全区前列。
“十四五”时期,桂林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将继续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原则,巩固提升“十三五”成果,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严守人居环境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两条底线,进一步强化污染源头管控,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有序开展治理修复,全面提升监管水平,保障土壤安全利用,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本文图片由市生态环境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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