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举行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活动 清明寄哀思 缅怀捐献者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赵劲松)3月29日上午,细雨霏霏。值此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2022年广西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活动,分别在南宁、桂林举行,致敬捐献者及其亲属。
当天上午10时许,在南宁市青龙岗长安墓园和桂林凤凰山陵园,来自广西各级红十字会和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医院的工作人员,为捐献者默哀、鞠躬并献上鲜花。他们代表捐献者家属和社会各界共同缅怀平凡而伟大的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表达对捐献者的崇高敬意,寄托无限哀思。
去年12月,贵港市平南县26岁的小林遭遇车祸,医生全力抢救仍未能挽救这条年轻的生命,最终小林被判定为脑死亡。小林是一名独生子,父母对他倾注了全部心血,培育他成才。得知小林脑死亡后,他的父母虽然悲痛难忍,但在慎重考虑之后,他们决定捐献出孩子所有可用的器官,让孩子以另一种形式回报社会。
最终,小林捐献出的心脏、肝脏、肾脏、肺脏、胰腺以及角膜,分别送往南宁、广州两地。今年1月1日,所有受捐者的器官移植手术均已顺利完成,小林的生命在7个人身上得以延续。
南国早报记者了解到,因疫情防控需要,今年广西红十字会同时开展网上缅怀活动。具体可登录广西人体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网站,进入“云上祭祀”栏目开展缅怀纪念活动,或登录广西红十字会网站,点击主页右侧二维码下方“云上缅怀”标识,进入广西人体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网开展缅怀纪念活动,还可关注“志愿世界”微信公众号参与。
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吴强表示,器官捐献既是一种互助精神的体现,也是“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完美诠释。感谢捐献者及家属的无私大爱,亲属们同意亲人逝世后捐献器官,延续了已逝亲人的生命,拯救了受捐者的家庭,也让自己留下念想、得到慰藉。这体现了生命的价值,让生命更有意义。
数说器官捐献
广西自2011年开展器官捐献工作以来,全区累计实现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2867例
其中,器官捐献2422例,捐献例数位于全国前列;捐献器官7000多个,为7000多名器官衰竭患者带来重生的希望;全区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志愿登记超11万人。
截至3月29日,桂林市人体器官捐献428例,捐献大器官1306个,眼角膜734枚,为2000多人送去健康和光明;全市累计遗体捐献72例。(赵劲松唐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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