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 严打违法电鱼

广西日报 2020-01-22 07:24 大字

本报平南讯近日,平南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公安局大鹏派出所的执法人员在大鹏江监督当事人李某肖现场增殖放流鱼苗3000多尾,用于鹏江的渔业生态环境修复。

1月8日,大鹏镇的李某肖拿着电瓶、变频器、手抄网、鱼叉等工具来到大鹏镇波头村罗恒屯附近河流电鱼时,被有关部门查处。

2019年,该县共查处电鱼案件18起,移送公安机关追诉责任10人,被法院判刑8人,严厉打击了电、炸、毒鱼等违法行为,确保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钟健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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