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取得新成效

贵港日报 2019-10-22 09:43 大字

本报讯(记者梁启勇)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坚持高站位部署推动,加强线索摸排核查,注重深挖破案,强化责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1至9月,立涉恶七类案件357起,破案264起,破案率74%,破案数同比上升15.8%;逮捕七类涉黑涉恶嫌疑人493人,同比上升12.3%;打掉七类一般涉恶团伙67个、成员420人,同比分别上升4.7%和0.23%。

线索摸排核查及时高效。中央督导组进驻广西后,所有上级下发的线索核查实行定领导、定组长、定民警、定措施、定时限,做到件件有着落。市公安局从各成员单位抽调精干警力近70人,刑侦部门全力以赴到各分局、县(市)局对下发的240条涉黑涉恶线索开展核查工作。在核查中,实行“菜单式”分析研判,明确核查重点和要求,强化“全方位”调查取证,确保线索快速分发到位、线索查通查透。从4月10日以来,全市共接到移交涉黑涉恶线索共240件,申请办结195件,在核45件,申请办结率81.25%。

判决涉黑涉恶团伙成效显著。2018年以来,判决了平南县张辉和张祖旗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2人、港北区韦日柱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7人、卢季瑜恶势力犯罪集团案14人、陈飞池恶势力团伙案14人,其中今年新增一审判决涉黑人数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人数3人、恶势力团伙人数14人,分别是覃塘公安分局侦办的许红兵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判决在逃人员1人,平南县公安局办理的卢季瑜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判决3人和陈飞池恶势力团伙案一审判决14人。

“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取得新进展。全市公安机关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资产进行“大起底”,逐案过筛、逐案“补课”,涉黑案件“打财断血”有所突破,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有所提升。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积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涉黑涉恶腐败线索、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今年1至9月,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扣涉黑资产200多万元,新增被纪委监委查处涉黑涉恶公职人员44人,是2018年全年查处总数的14.7倍;深挖发现并移交纪委监委涉黑涉恶“保护伞”及问题腐败线索13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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