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贵港日报 2019-07-30 09:17 大字

1.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修志,公用事业管理科科长莫健华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流于形式问题。2018年6月,贵港北控水质净化公司有关人员在获悉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要下沉贵港检查工作,贵港北控水务有限公司、贵港市城西污水处理厂相关领导为了应付检查,隐瞒城西污水处理厂将13478.85吨污泥交由没有资质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的事实,伪造污泥全部由贵港中环公司接收处理的相关材料,以此欺骗中央环保督察组的检查。2018年10月20日,生态环境部以题为《广西贵港市污泥处置弄虚作假花样百出》的报道,曝光贵港市城西污水处理厂违规处置污泥、伪造污泥处置材料应付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检查的问题,指出贵港市市政局作为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存在监管失职。另查明,2009年12月,市市政局与贵港北控水务有限公司签订《贵港市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按协议规定,市市政局对贵港北控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特许经营过程实施监管。但市市政局在每个季度的监督检查工作中,仅对城西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设施、安全生产以及进水量、出水量、出水水质指标等进行例行检查,而对于处理污水产生的污泥去向,没有进行过检查。城西污水处理厂每个月向市市政局报送各项水质指标报表中,均将污泥的去向表述为用作堆肥,对此市市政局也从未予以关注。梁修志在担任原市市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对城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不到位,没有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污泥处置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城西污水处理厂违规处理污泥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责任。莫健华在负责原市政局公用事业管理科全面工作期间,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未落实污泥处置监管责任,没有对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置污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城西污水处理厂长期存在违规处理污泥的问题,对城西污水处理厂违规处理污泥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者责任。2019年3月,莫健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2019年4月,梁修志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平南县粮食局工作人员吴东全不正确履职问题。2016年3月至2018年4月,平南县粮食局工作人员吴东全在担任同和镇六利村“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期间,没有深入村屯了解帮扶贫困户情况没有执行驻村工作队员每月驻村不得少于20天的出勤规定。2017年,吴东全私自在考勤登记卡、工作队员汇报表上签上平南县同和镇六利村党支部书记李××、驻同和镇工作队长廖×的姓名,向平南县组织部基层办虚报每月驻村满20天。吴东全身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在协助政府开展扶贫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帮扶流于形式,弄虚作假。2018年6月,吴东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贵港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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