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61人
本报讯(记者陆小洁通讯员梁文榕)今年以来,平南县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为党员干部把好第一道关口、筑牢第一道防线。今年上半年,平南县纪检监察机关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干部310人次,按“第一种形态”处理161人次,占51.9%。
“感谢县纪委的同志及时提醒,这次谈话让我感触很深,今后我将扎扎实实开展违法占用、采伐林木整治工作。”近日,平南县林业局原领导陆某某因在对森林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2098个疑似图斑自查存在调查不真实、调查结果认定不准确等问题,被平南县纪委监委诫勉谈话后惭愧地说道。
据悉,该县制定了《平南县实践“第一种形态”对党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实施细则(暂行)》《关于切实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通知》等,对谈话范围、主体、类型及情形、程序和措施等进行了明确要求,对谁来谈、谈什么、怎么谈、谈后怎么办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通过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为践行“第一种形态”提供制度保障。
此外,该县定期开展“县委书记每月一约谈”,县委书记约谈全县处级领导、正科级领导,其他处级领导约谈挂点乡镇和部门的主要领导,各党组织负责人约谈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约谈分管的科室或部门责任人,通过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着力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今年前两个季度,县委书记共约谈4次18人;县处级领导谈话提醒53人次。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必须抓早抓小、抓细抓常,动辄则咎,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平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石金叶表示,平南县将加强对全县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指导,把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抓在日常、严在日常,防“大病”治未病,真正体现严管与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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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平南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