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严惩涉黑涉恶犯罪 769名涉黑涉恶犯罪分子领刑

南国今报 2018-12-04 16:01 大字

梧州市龙圩区法院宣判现场。 图为团伙主犯张树辉。桂西 摄

今报记者王斯

12月3日,自治区高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广西法院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情况,并公布了10起重大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件。数据显示,截至11月底,全区法院一审受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6件377人,已对11件166人进行了一审宣判;一审受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5件38人,一审已宣判4件22人;一审受理恶势力团伙案件158件869人,审结80件370人。当天,广西各级法院还集中宣判14起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11人获刑,其中一人获死刑。

案例1:

团伙成立3家公司

非法放贷4.15亿多元

现年55岁的张树辉是梧州人,曾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被判处14年半的刑罚。2006年4月,张树辉减刑释放后,雇请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追讨高利贷新旧债。

2006年至2010年,张树辉出资在梧州先后成立“鸿展公司”和“鸿诚公司”,将组织成员安排在两公司,继续以“套路贷”的方式发放高利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形成。

2011年,张树辉和王海宗通过合作方式成立“香城公司”,逐渐在梧州市及周边形成了以张树辉为组织者、领导者,以亲属、朋友为纽带,以“鸿展公司”、“鸿诚公司”、“香城公司”三公司为据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先后实施了诈骗17宗49起、寻衅滋事4起、非法拘禁4起、敲诈勒索7起、强迫交易2起、聚众斗殴1起,先后向社会公开非法高利放贷总额高达4.15亿多元,获取利息收入达一亿多元。此外,该犯罪组织成员还实施了6起违法行为。

因数罪并罚,今年12月3日,张树辉被梧州市龙圩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1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24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6人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成员被并处罚金8600多万元。

案例2:

架空酒吧董事长

非法敛财200多万元

现年42岁的张祖旗是贵港平南人。2008年,张祖旗从外地回到平南生活,通过借钱治病、合开赌场、为服刑人员提供生活费和出狱接风、帮人找关系解决事端等方式,先后笼络了林延、林剑、吕勇杰等人。

2016年3月,张祖旗、林延等人纠集了多名闲散人员,阻挠某石场生产经营,致使对方生产秩序遭受破坏,造成群体事件。2016年7月,张辉等人入股平南上上酒吧,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为维护组织成员在该酒吧的利益,通过成立董事会的方式,架空该酒吧董事长张某瑜,张辉在该酒吧有了“话事权”。张辉则安排团伙成员在该酒吧免费喝酒、娱乐。

该组织通过与他人合作经营啤酒、入股上上酒吧,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开设赌场等方式,聚敛财产不低于210万元。该组织有组织地实施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容留卖淫、协助组织卖淫、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等多起犯罪活动,造成一家采石企业停工、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今年12月3日,因数罪并罚,张辉和张祖旗被贵港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32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3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3:

收“保护费”勒索钱财

强占民宅当团伙据点

39岁的韦日柱是贵港人。2007至2008年期间,韦日柱等人聚集十多名闲散人员,对外称“龙山帮”,以收“保护费”的形式,多次在贵港市城区的商业场所敲诈勒索他人钱财。韦日柱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刑,出狱后,韦日柱借经营生蚝、啤酒等生意为名又聚拢一批闲散人员。

2014年下半年,韦日柱替蔡某向黄某等人催债后,黄某及其家人被迫将贵港市区龙岗小区200号房子过户到蔡某以及债主梁某名下。后来,韦日柱等人强行占用该房子作为据点,通过发放工钱、免费提供食宿、安排组织成员到酒吧娱乐、花钱或出面帮摆平事情等手段,拉拢、网罗社会闲散、违法劣迹人员。

该组织通过敲诈勒索以及恶意追债索取佣金、强占民宅,聚敛财产约50万元。该组织有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案件19起。

今年12月3日,因数罪并罚,平南县法院判处韦日柱25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6名团伙成员分获20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新闻推荐

产业铺路 成果共享 平南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扫描

本报记者唐正芳通讯员莫新雄孔令杰“我们采取“村‘两委’+合作社+贫困户”发展模式,打造1090亩黄金百香果示范基地,目前,基...

平南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平南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