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无证驾驶被查处
本报讯(见习记者苏昭宇 通讯员谢红福)近日,广西高速交警十四大队在贵港收费站开展日常执勤执法查车时,查处两起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月18日上午9时许,大队执勤民警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一辆粤L号牌小型轿车在收费站内广场停车换驾驶员,执勤民警察觉到该车的可疑之处,将该车拦停检查。
经查得知,该车是由云南自驾车去往贵港,车上仅两名人员,一女性驾驶员向民警提供了驾驶证,而民警对另一男子进行询问时,该男子支支吾吾,一会儿说驾驶证放在家里忘了带,一会儿又说他的驾驶证正在审验过程中。随即民警根据其提供的姓名及身份证号查询,发现网上根本没有该驾驶员信息。
“你到底有没有驾驶证?”“是在哪里考的驾照?”面对民警的询问,男子终于交代,其并未取得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将对驾驶员处以罚款1500元、15天以下的拘留。
1月21日上午10时许,执勤民警在对进入高速路的车辆开展例行检查时,一辆牌号桂M白色小轿车驾驶人将车辆在距离收费站50米处路边停下,民警立即上前拦截并将该车引导至安全地带进行检查。民警要求驾车男子出示相关证件时,男子神情慌张,声称出门太急忘带了,并请求民警让他驾车回家取,民警要求他出示身份证,男子也称身份证未带在身上,民警立即利用人脸识别系统对其身份进行核实。系统显示,驾驶人江某无申领驾驶证记录,属无证驾驶。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江某承认了自己一直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事实。
新闻推荐
港北区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去年开竣工项目78个,总投资333亿元
本报贵港讯(记者/唐正芳通讯员/陆宏夏苏蕊花)1月11日,贵港市港北区的广西和乐门业生产车间,工人在生产线上紧张有序操作,经过...
贵港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贵港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