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看手机酿事故

贵港日报 2020-06-04 11:19 大字

本报讯(记者梁启勇通讯员谢琴美白岩)一手驾驶电动车,一手玩手机的行为,在贵港市街道屡见不鲜,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频发。最近,一名男子因为沉迷网络小说,驾驶电动车时一直在低头看手机,结果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这起事故再次敲响警钟:驾车莫玩手机,玩手机莫开车。

5月17日18时16分许,在江南城区江南大道江南中学红绿灯路口,一辆电动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人员受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出警处置。

在现场,一辆黑色女装摩托车倒在红绿灯东侧人行道上,地上散落着一些车辆零部件,1名头部受伤的女子带着2名儿童坐在一旁。经询问得知,受伤女子曾某系摩托车驾驶员。事发时,她驾驶摩托车搭载2名儿童沿人行横道由南往北横过道路,不料一辆电动车由港南路往江南大道方向驶来,两车避让不及发生碰撞,曾某及孩子连人带车倒在路上,因曾某并未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在磕碰间受伤流血,2名儿童所幸并无大碍。事发后,电动车驾驶员逃离现场。

民警根据群众提供的肇事逃逸电动车车牌号码联系车主,结果发现群众提供线索有误。随后,民警调取事发前后沿路监控视频排查,清晰看到1名男子驾驶电动车与摩托车发生碰撞后往江南小镇方向离开,期间在大松石路段附近停车约30分钟。民警注意到,在整个行驶轨迹中,这名男子均处在单手驾驶,低头看手机的状态。

民警判断,电动车驾驶员很可能在大松石路段附近工作或办事,随即赶往其电动车停靠位置周边展开调查。在一家手机店,商铺老板一眼认出监控抓拍照片中的电动车驾驶员正是他新招来的员工刘某。“他特别爱看网络小说,什么时候都拿着手机低头看,我批评了他几次,依然不改。”商铺老板说。

民警随即联系刘某到大队接受调查。刘某承认驾驶电动车发生事故后,认为对方没有大碍就径直离开现场的事实。

5月26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认为刘某未遵守有关交通安全规定,且在行驶过程中低头玩手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其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存在严重过错。摩托车驾驶人曾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车未在规定车道内行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造成事故的另一个原因。经综合分析,依法认定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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