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里司法所化解四十年山林权属纠纷
本报讯(首席记者陈榕玲通讯员梁释颖)5月20日上午,在覃塘区三里司法所,水仙村新村屯、旧村屯双方群众代表把手伸向对方,紧紧地握在一起,困扰他们40年的山林权属纠纷终于得到圆满化解。
纠纷源于上世纪80年代。三里镇水仙村瓦灶山的41亩山林因历史原因,权属划分不清,导致水仙村新村屯与旧村屯的群众产生矛盾纠纷。多年来,双方争执不断。今年4月,旧屋屯的群众到该山林砍伐桉树时,被新村屯群众阻挠,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为妥善化解纠纷,近一个月来,三里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实地勘察、走访村干部和群众代表了解情况,与矛盾双方代表耐心座谈,通过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缓和双方矛盾,并适时组织双方代表进行调解协商。在多次调解协商后,双方群众代表接受了三里司法所提出的解决方案。5月20日,双方群众代表在三里司法所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协议规定,瓦灶山的41亩山林归双方共同所有,林地现有的松木、杂木等由双方按法定程序申请砍伐,相关收益双方各占一半;该山林如遇政府征用或开发,相关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至此,这起历时40年的山林权属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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