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化解155起物业合同纠纷

贵港日报 2020-05-17 11:40 大字

港北讯近日,港北区人民法院成功地一次性化解155起某物业公司与某小区业主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被告陆某等155户业主为港北区某小区的业主,在某物业公司管理期间,没有按时向该物业公司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原告向被告追款,被告拒不交纳,遂起诉至法院。

港北法院在审查立案过程中发现,涉案业主所在的小区是示范小区,大部分业主为诚信度较高的社会人士。原告为小区前物业公司,因当时交接太匆忙,没有及时告知业主,导致业主不知将物业费交给谁。考虑到该批案件数量多,涉及人员广,如调解不成功,势必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于是,主办法官和该院调解工作室的律师在立案前,主动联系业主及物业公司负责人,为双方搭建沟通平台,协商解决纠纷,得到了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现物业公司的支持,及时在小区业主群作宣传发动工作。

在法官、律师调解员、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共同努力下,当事双方达成和解。155户业主当场缴清了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撤销了起诉。155起物业合同纠纷得以一次性顺利化解。

(林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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