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法官说“离婚”
对离婚,当下有很流行的说法——打败婚姻的,不是家暴,也不是赌毒,而是生活琐事。
这种说法,并不是无依据。据统计,覃塘区人民法院东龙法庭2019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89起,其中离婚案件56起。在这56起离婚案中,因生活琐事提起离婚的有41起,其中81%的当事人是“80后”“90后”。“80后”“90后”的思想比较开放,不再为家庭责任所束缚,也不再过于追求传统的婚姻观,而是更加注重个人情感变化,更偏向内心追求,这也是他们成为离婚主力军的最重要原因。
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有明显的“年代”特征,譬如“90后”的“干脆”。1998年出生的王某与1995年出生的方某,两人初中毕业不久就确定恋爱关系,由于未达法定婚龄,双方于2016年在村里办“婚宴”,并未登记结婚,随后育有一子。因为两人年龄较小,对家庭的责任意识不到位,经常为了生活琐事争吵。但为了孩子,二人还是在2018年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然而,领取结婚证后,双方仍不能以家庭责任为重心,依然争吵不断。领取结婚证的次年,王某便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在法官再三调解下,王某仍坚持离婚。最后,双方达成离婚协议,这桩“纸婚”落下了帷幕。法官提示:“干脆”的婚姻需慎重!
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有熬过了“七年之痒”,却逃不过“劳燕分飞”的婚姻。上述56起离婚案件,其中35起的婚龄是10年以上,甚至有6起是20年以上的。1963年出生的梁某与妻子李某于1988年经人介绍认识,同年登记结婚,育有三个子女。婚后,夫妻二人分工明确,梁某去广东务工,李某在家教子。由于两人长期异地分居,聚少离多,缺乏沟通交流,夫妻关系名存实亡。2019年,梁某诉至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虽然主办法官一直悉心调和,但双方离婚态度坚决,最后均签字同意离婚,31年的婚姻走到了尽头。法官提示:婚姻的双方需要紧密沟通,不能放任自流,否则会导致感情变淡,婚姻走到尽头。
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还有一种“冲动婚姻”。廖某与覃某于去年年初相识,相识次月就登记结婚。婚后两个月,两人觉得感情不和,便办理离婚手续。刚离婚一个月,双方觉得感情还在,又办理复婚手续。之后,不到一个月,两人又到法院诉求离婚。法官劝廖某夫妇先冷静半年后再做决定。对此类案件,为了让法律能达到三个效果相统一,我国很多地方法院均出台了相应的婚姻冷静期制度,法官根据实际案情,对较“冲动”离婚的当事人提出比较个性化、人性化的建议。法官提示:“冲动婚姻”,请冷静!
社会在飞速发展,时代在不断进步,但婚姻仍是一种责任。法院处理的离婚案件,大部分都是生活的辛酸与无奈。法官提示:婚姻生活中,夫妻关系需要双方用心经营、彼此相惜、相互扶持,最重要的是遇到琐事争端时需要彼此包容,冷静且柔和处理。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韦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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