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民政部门三举措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贵港日报 2020-03-24 10:31 大字

本报讯(记者黄静华)市民政部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和市本级关于疫情防控指示精神,多措并举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按标准足额发放,加大兜底保障力度。贵港市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年4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300元,按群众困难程度分类精准施保。自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共为27.98万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生活救助费2.15亿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因物价上涨过快,导致基本生活受影响的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物价补贴,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发放1-2月物价补贴,共计1478万元。

简化审批手续,加快救助急难群众。疫情期间,对申请急难事项救助的,指导他们通过社会救助自助申请平台进行申请,先救助再完善材料,将乡镇(街道)审批权限由2000元提高到4000元,救助金在2个工作日内发放。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或给予临时救助。截至3月19日,全市新批纳入城乡低保2221户7085人,发放救助资金339万元;临时救助因疫情影响生活困难的群众1624人次,发放救助金230万元,以及猪肉、鸡蛋等物品。

压实联防责任,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疫情期间,市民政部门督促指导全市各级福利养老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于低保户,要求乡村做好宣传教育引导,指导群众做好自我防护;对于特困人员,发放口罩等防护用品,不定期上门量体温、消毒,帮助或落实专人帮助购买生活物品等。截至3月19日,全市共督查、指导福利、养老等机构330多家,抽查分散特困供养人员3714人,发放口罩、消毒用品、体温计等防护物品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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