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促和解 案结定纷争
贵港讯3月3日上午10点,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庭法官通过“云间”平台顺利连线当事人,进行案件网上调解,诉讼代理人江某、杨某和当事人韦某在各自家中参与调解。
这是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告驾驶重型货车经过某路口时,在未确认安全、畅通时通行,致使其货车刮碰到道路上方线缆,造成电线杆损坏、原告的铁皮房损坏的交通事故。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造成其财产损失,遂诉至法院。
原告陈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在贵港,被告韦某、保险公司均在河池,受疫情影响,双方均无法按期到法院。法官覃锦丽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征求他们对互联网调解的意见,双方均表示同意。
调解当天,原告代理人江某、被告韦某、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杨某准时上线。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并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杨东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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