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将奖励高产增产企业

贵港日报 2020-03-13 10:31 大字

本报讯(记者安伏岭)3月10日,贵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发《关于支持鼓励企业实施“三班倒”工作制,进一步加大企业复工复产扶持力度的通知》,明确了对3月份高产增产企业的奖励措施。

《通知》指出,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月份上缴税收达到2019年3月上缴税收的,给予2019年3月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10%的奖励;超过2019年3月上缴税收的部分,按照35%比例予以奖励(即全部地方留成部分)。2019年4月以后新增入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9年3月税收基数按照2019年入库月份至2019年12月的月平均税收计算。

对3月份高产增产企业,《通知》明确了奖励办法。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月产值较2019年3月同比增速达到30%以上的,给予奖励10万元;增速达到50%以上的,给予奖励20万元;达到100%以上的,给予奖励30万元。2019年4月及以后新增入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9年3月基数按2019年入库月份至2019年12月的月均产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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