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烟草乱象 净化消费环境
本报记者欧钰宇
“不是我不办证,是你们不办给我。”
“不符合办证条件当然不予以办理。”
1月8日,在港南区新塘镇某超市,经营者因无证售卖卷烟,被专项整治小组当场查封,经营者心生不满,与执法人员争辩起来。
为维护卷烟消费者和卷烟零售户的合法权益,贵港市城区烟草专卖局联合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江南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新塘市场监督管理所、木格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春节前烟草市场专项整治,集中查处无证经营等涉烟违法行为。
1月8日9时30分许,由港南区市场监管执法稽查队队长梁军带队,专项整治小组一行9人来到新塘镇某超市。执法人员向超市经营者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后,先查看了超市内的营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没有卖烟?”“没有。”执法人员询问经营者店里是否有卷烟销售,经营者予以否认。
执法人员环视超市一周,在一个货架背后发现了一沓卷烟包装盒,在收银台下方的柜子里发现了几条已开封的卷烟。“还有其它的吗?”“没有了,就这些了。”执法人员发现卷烟,经营者一再否认。执法人员开始检查超市阁楼上的仓库。十几分钟后,执法人员在阁楼仓库查出了二十多条卷烟。经营者眼看自己无证售卖卷烟的行为败露,遂与执法人员争辩起来。
专项整治小组现场查获涉案卷烟共12个品种合计32.8条。执法人员对店内的卷烟进行逐一登记,当场装箱保存贴上封条。
“这里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所需条件的服务指南,你们拿着了解一下。”烟草局工作人员提醒经营者。新塘市场监督管理所韦伟填写了现场笔录和询问通知书。“明天到新塘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调查。查封的卷烟你们存放好,等结案后你们才能处理。”韦伟嘱咐经营者。
10时许,专项整治小组来到新塘镇某茶行。执法人员在茶行前台的抽屉里检查出零散的几个品种的卷烟,包括境外的品牌以及产自外省的卷烟。“这是我自己抽和拿来招待客户的。”茶行负责人说。执法人员查到一个笔记本,上面记录了售卖卷烟的名称、售价和数量。“这已经是很久之前的记录了,我最近都没有卖了。”茶行负责人辩解道。
在清点卷烟和装箱查封的过程中,执法人员从茶行负责人口中得知,茶行内境外和外省的卷烟均为负责人通过网络购买得来。经烟草局工作人员初步鉴别,大部分疑为假冒伪劣产品。“店内如若需要留放卷烟招待客户,在没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只允许留放2个品种少量的卷烟,但现在店里已经达到9个品种了,还有售卖记录。”烟草局工作人员说。
现场查封了茶行的卷烟后,专项整治小组前往木格镇,在木格镇查获了3起无证经营涉烟违法行为。
当天,专项整治小组在新塘、木格镇共查获涉烟违法案件5起,现场登记封存涉案违法卷烟100.8条,货值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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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
第三章布局条件(节选)
第七条中心城区零售点按照以下标准设置
(一)属经营面积达到50平方米以上的便利店、经营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类业态的,距最近零售点的距离60米以上。
(二)除本条第(一)顶规定情形的其他申办点,距最近零售点的距离100米以上。
第八条乡镇零售点按以下标准设置
(一)属经营面积达到50平方米以上的便利店、经营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类业态的,距最近零售点的距离40米以上。
(二)除本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其他申办点,距最近零售点的距离80米以上。
第九条村屯零售点按以下标准设置:自然村(屯)零售点的间距200米以上,同一自然村(屯)零售点总数不超过3户。
第十条居民生活小区内设置的零售点按所在区域间距标准办理,同一个小区内零售点总数不超过2户,且零售点应设置在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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