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区检察院司法救助刑事被害人家属

贵港日报 2019-11-24 10:45 大字

港南讯近日,港南区人民检察院为5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家属发放救助金共计3.6万元,其中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2人,救助未成年人2人。

据了解,这5名申请人均是刑事被害人的家属,被害人均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受到不同的伤害。

今年年初,在港南区八塘镇湴村村委路段,被告人李某生驾驶中型自卸货车与廖某鸿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被害人廖某鸿、廖某、黄某3人当场死亡,何某月受伤的交通事故。黄某去世后,其妻子冯某丽因照顾4个孩子无法工作,无经济来源,现正申请办理低保。廖某家是贫困户,其死亡对家庭打击巨大,现其家4口人,有2人读书,主要靠廖某的父亲做建筑工维持生活。何某月受伤后住院35天,花了2万多元医疗费,出院后一直在家休养,没有经济来源,家庭生活困难。

发生事故后,李某生驾车逃逸,没给当事人有效赔偿,给三个家庭带来了不可磨灭的伤害。

港南区人民检察院了解案情后,依法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先后对5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开展司法救助,以缓解其家庭经济压力。(石玉芳甘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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