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铁路沿线施工 两男被行拘

南国今报 2019-11-15 15:46 大字

今报贵港讯(记者赵劲松)在未获得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两名男子在高铁沿线实施电力施工,被贵港火车站派出所行政拘留2天。据悉,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第一起因违反《条例》而被警方拘留的案件。11月14日,南宁铁路公安处通报此案情况。

据南宁铁路公安处有关负责人介绍,11月11日上午,贵港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在南广高铁贵港至根竹区间巡线,发现有施工队在高铁沿线施工,“在一座铁路桥下,钩机已经挖了一个数平方米的深坑。”随后,民警立即制止了施工队继续作业。

经调查,在南广高铁外的一家工厂实施的电力施工,打算将电缆下穿铁路桥,前一天晚上就已开始在铁路沿线施工,共有两处工地。根据《条例》规定,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外50米范围内及铁路地下车站结构外沿线起向外50米范围内进行影响铁路安全的施工作业的,应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并签订安全协议,采取措施防止危及铁路安全。但该施工队未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就擅自开工,已违反上述规定。

现场勘查完毕后,民警把施工人员李某和郑某带回派出所进行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铁路警方分别给予两人行政拘留2天的处罚。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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