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妥善执行 土地物归原主
覃塘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献初与送锦旗当事人握手合影。(黄朝霞摄)李倩陈毅清
近日,3名当事人把一面锦旗送到覃塘区人民法院,为执行法官送上最诚挚的谢意。这3名当事人是东龙供销合作社的员工,他们说,覃塘区法院帮供销社解了多年的“心结”,一定要送锦旗!
大宗土地被非法侵占
在这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中,东龙供销合作社起诉姚某值、姚某华、梁某非法侵占其所有的4802.74平方米土地,请求法院判令3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拆除搭建在土地上的砖瓦结构房屋,并清除存放在土地上的物品。
覃塘区法院审理发现,在诉争的大宗土地上,姚某值经营一间农机修理店;姚某华经营一个中板厂,有大量木材及机器设备存放在土地上;梁某经营一家汽修店。3被告无正当理由,长期非法侵占供销社的土地,使供销社无法正常使用该土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017年6月,覃塘区法院依法判决3被告停止侵占原告的4802.74平方米土地,在30日内拆除农机修理店、中板厂和汽修店,将土地恢复原状后归还给供销社。
判决生效后,东龙供销合作社多次奉劝3被告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但3被告却把侵占的土地当成“唐僧肉”。无奈之下,东龙供销合作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执行工作“修桥铺路”
覃塘区法院接到执行申请后,考虑到涉案土地所在的村屯有2000余人,涉及到村中群众、私企和供销社等多个利益主体,使用强制执行措施容易引起不良影响,执行法官步步为营,充分做好执行前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首先,全面摸查涉案土地使用情况。执行法官多次走访当地的村委和周边村民,通过拉家常、问意见等方式,掌握当地村民对3名被执行人侵占土地的态度,积极争取涉案地周边群众支持法院执行工作。为争取案件和解,执行法官与3名被执行人进行面对面沟通,劝他们按规定搬离诉争土地。然而,法官到访时,被执行人满口答应立刻搬离涉案土地;法官一走,被执行人又念起了“赖”字经。
面对被执行人的我行我素,执行法官决定改变执行方式,逐步施加压力。4月16日,执行法官在涉案土地上张贴执行公告,严正声明若在规定时间内被执行人不履约,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拒不履约的被执行人依法进行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3名被执行人看到公告后,仍观望而不履行。
强制执行维护法律权威
4月25日,覃塘区法院派出执行团队赶赴涉案地块进行强制执行。当天,执行干警在现场拉起警戒线,将涉案地块进行隔离包围,并当场向3名被执行人发出“最后通牒”。被执行人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要求与执行法官商量执行方案。
在执行法官协调下,被执行人当众立下“军令状”:再给少许时日,保证将土地恢复原状并归还给供销社。考虑到被执行人的生产经营状况,申请人同意给时间让被执行人搬离。这样,既可以让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又可以把生产经营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覃塘区法院成功为东龙供销合作社解开多年的“心结”。目前,东龙供销合作社已在诉争土地上恢复经营,供销社及其80余名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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