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疫苗不是适龄儿童入学的必要条件

贵港日报 2019-06-29 10:18 大字

本报讯(记者蒙思婷)近日,有网友在网络问政平台上提问:“听说小孩未接种完规划疫苗不能进行小学注册入学。确实是这样吗?已到入学年龄并未接种完规划疫苗是否可以入学后再补种?”

据此,港北区教育局回复称,《贵港市中心城区(港北)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安排方案》,未提及接种疫苗问题,所有入学报名和申请程序要以招生方案为准。

根据《关于2019年度港北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港北卫疾控发〔2019〕12号),新生注册报名时须提供接种疫苗“查验证明”,若新生未能提供有“查验证明”的,要求家长或监护人两周内补交。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要达到100%。各单位要及时对漏种学生补种相应针次,对未能一次完成补种的疫苗,要安排时间预约儿童前来补种。无预防接种证的新生,要为其补发接种证,并按免疫程序进行全程补种。各预防接种单位要将补种信息及时反馈给托幼机构和小学,各托幼机构和小学负责督促漏种儿童及时进行补种。地区边远的托幼机构和小学,由村医生定期或不定期将接种通知单交到辖区内的托幼机构和小学,并对漏种儿童及时跟踪补种。

接种足够的疫苗是适龄儿童入学的必要条件吗?记者就此采访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获悉,接种疫苗不是适龄儿童入学的必要条件,市内学校没有作出过此类规定,接种疫苗与否不能当作一个条件来限制适龄儿童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对于一些有特殊情况的孩子,可以根据相关细则来处理,学校不能因为没有接种疫苗而拒绝其入学,不能因此影响孩子接受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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