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龙山帮”17人涉黑案二审维持原判

广西日报 2019-05-06 07:54 大字

本报贵港讯(记者/唐正芳通讯员/李耀华)近日,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韦某柱为首的“龙山帮”涉黑组织二审宣判,驳回韦某柱等14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上诉,全案维持原审判决。

该涉黑组织的头目韦某柱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5年。黄某江、郑某等16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20年不等的刑罚,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或罚金,部分成员还被剥夺政治权利。

2016年7月17日,贵港市公安局在深挖线索时发现,一个叫“万事通”的投资担保公司存在重大涉黑涉恶嫌疑。“万事通”公司的老板是贵港市奇石籍男子韦某柱。对韦某柱进行进一步调查发现,2007年至2008年期间,韦某柱因伙同他人多次敲诈勒索他人钱财,被判刑6年6个月。2015年3月刑满释放后,韦某柱仍不思悔改,纠集刘某敏、刘某捷、廖某等犯罪嫌疑人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2016年1月,韦某柱注册登记贵港市港北区“万事通”酒业经营部,并以该经营部为据点聚集团伙成员,大肆进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因该组织成员以中里籍、奇石籍人员居多,故对外号称“龙山帮”。

贵港市公安局于2016年12月8日成立侦办韦某柱等人涉黑案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同时,鉴于此案涉及面广、涉案人员多、关系复杂、危害严重等特点,专案组请示报告公安厅。2017年6月16日,韦某柱等人涉黑案被列为公安厅督办案件。

在摸清该涉黑团伙犯罪特征、掌握有力证据后,贵港市公安局对该涉黑团伙开展统一抓捕、集中收网行动,共抓获涉案人员75人(其中涉黑团伙成员17名),查破案件31件,一举摧毁了该黑社会性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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