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公安机关出台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奖励办法最高奖励20万元
本报讯(记者黄静华)记者4月17日从市公安部门获悉,贵港市公安机关出台《贵港市公安机关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奖励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最高奖励20万元。
《办法》从奖励对象、奖励举报范围、举报要求、奖励标准、工作要求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通过面见、信函、电话、网络通信等方式举报。奖励标准为: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已经发现或者正在查办的,不予奖励。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对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根据不同线索类型、案件性质和发挥作用大小给予不同金额的奖励:每逮捕一名涉黑涉恶类嫌疑人奖励人民币3000至5000元(以逮捕决定书为依据);每打掉一个恶势力犯罪团伙,奖励人民币10000至20000元(以法院一审判决为依据);每打掉一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奖励人民币20000至50000元(以法院一审判决为依据);每打掉一个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奖励人民币50000至200000元(以法院一审判决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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