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要适量 打架成本高

贵港日报 2019-01-20 13:18 大字

邱某、冯某二人与朋友吃夜宵时喝了几杯白酒后,两人因口角进而发生厮打,导致邱某左肩关节脱位,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事后,邱某自行住院治疗后向冯某索赔损失无果,将冯某告上了法庭。近日,覃塘区人民法院判处邱某、冯某各承担50%的责任。

2017年10月15日凌晨,邱某、冯某与朋友在粥摊喝酒后,邱某提议换另一家店吃宵夜,冯某乘坐邱某驾驶的面包车,二人在车上发生口角。途中,邱某将面包车停靠在路边,两人下车等候其他人员。邱某当时已处于醉酒状态,冯某对邱某说开不了车就回去,说着拍了一下邱某的手臂,邱某随即推搡冯某,两人便厮打起来。在厮打过程中,冯某两次将邱某摔在地上。其他人赶到后,将两人拉开。冯某提出送邱某到医院检查,被邱某拒绝,冯某等人只好送邱某回家。邱某当天下午酒醒后发觉身体不适,到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左肩锁关节脱位、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邱某因本次事故共住院治疗11天,花费医疗费24547.49元。但邱某入院治疗时,称其是从楼梯跌落受伤。

事后,邱某认为其受伤是冯某推倒所致,要求冯某赔偿损失。冯某则认为,邱某当天已醉酒,不排除在别处受伤的可能,且邱某在入院记录中陈述其为不慎从楼梯跌落,也获得了部分医疗保险报销,不同意对邱某进行赔偿。索赔无果后,邱某将冯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冯某赔偿经济损失。

覃塘法院认为,双方当事人在酒后因口角发生纠纷相互厮打,造成双方身体不同程度的损伤。冯某辩称邱某受伤与其无因果关系,从邱某、冯某厮打的状态来看,邱某当时处于醉酒,且其所受的主要为内伤,从外表上无法辨别。虽然邱某在厮打事件发生后十几个小时才到医院治疗并确定伤情,但从邱某、冯某厮打的动作,特别是冯某将邱某摔倒在地及邱某受伤的部位来看,邱某的伤与冯某存在因果关系,故冯某应对邱某的伤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在本事件发生前,双方当事人无矛盾纠纷,双方因酒后发生口角而厮打,对事件的起因均有过错,双方应负同等责任,故对邱某因本事件所造成的损失由冯某承担50%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朋友聚会饮酒要适量,口角小事莫动手,致人受伤成本高,伤人伤己伤感情。(冯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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