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举行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2018年12月28日贵港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贵港日报 2018-12-29 10:55 大字

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贵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中旬在贵港市城区举行,会期三天半。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贵港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和批准贵港市全市与市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贵港市本级2019年预算;四、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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