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架桥桥底“碰瓷”系谣言

贵港日报 2018-12-23 10:00 大字

贵港讯12月15日中午,贵港网在友朋友圈、微信群被一波“碰瓷提醒”刷屏,称在白天鹅酒店桥桥底有两群人“碰瓷”,还配有一名女子躺在一辆小轿车前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笔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证实,视频中小轿车与行人发生碰撞的事故确有发生,但仅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不存在“碰瓷”情况。目前,发布、传播“碰瓷”谣言的2名人员已被警方查实,分别被做出行政拘留、训诫的处罚。

“大家注意一下,白天鹅酒店桥底最近有两群人故意躲在桥墩处‘碰瓷’。朋友今天见到两次了,受伤的、围观的都是那群人。”12月15日中午,一段看似满含善意的提醒迅速在网友微信群、朋友圈中转发,还有配发了一名橙衣女子躺在一辆小轿车前的短视频来佐证信息。半天时间,“碰瓷”这个关键词在贵港社交圈子迅速发酵,引发网友热议。市交警支队宣传科经核实,视频中的事件是当天12时30分,在金港大道仙衣路交叉口的高架桥桥底发生的一起小轿车左转弯时与行人碰撞,造成行人受伤住院的普通道路交通事故,并不是“碰瓷”。市交警支队宣传科立即将真相向上汇报。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港北公安分局立即展开净网行动,经过调查取证,将编发谣言的男子黄某和女子梁某依法传唤至城北派出所。

经查,12月15日中午,黄某下班骑车经过金港大道与仙衣路交叉路口时,看到高架桥桥底有一名女子躺在一辆白色小轿车前喊痛,小轿车上两名男子下车查看情况。绿灯亮起后,黄某很快离开了现场,联想到网上曾见过外地高架桥桥底“碰瓷”视频,他一回家就虚构了“碰瓷”的内容发布到同学群中。梁某在微信群看到黄某的“善意提醒”,没有核实真假,马上复制转发至其他微信群,造成谣言迅速扩散。

查明案情后,民警对黄某、梁某2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12月17日,贵港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黄某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处行政拘留三天,对情节较轻的梁某做出训诫后释放的处罚。黄某、梁某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主动坦承错误,并写下悔过书。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切勿随意编造、转发谣言,如谣言造成扰乱公共秩序,引发社会恐慌等严重影响,警方将依法严肃查处,绝不手软。机动车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怀疑对方“碰瓷”,应立即报警等候交警处置,切勿心急“私了”,谨防敲诈勒索。(谢琴美莫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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