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区检察院扫黑除恶工作获肯定

广西日报 2018-12-03 07:54 大字

11月20日下午,贵港市检察院相关领导带领公诉干警与贵港市公安局扫黑办成员一行5人,到贵港市港南区检察院指导扫黑除恶案件办理。

贵港市检察院、贵港市公安局与港南区检察院扫黑办成员一起讨论该院办理的一件涉恶案件,贵港市检察院、贵港市公安局就案件的证据把握、法律适用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

贵港市检察院相关领导对港南区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给予了肯定,并针对下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办案过程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对涉黑恶势力的案件,要及时介入侦查,并积极向扫黑办汇报。办理黑恶势力案件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证据的合法性问题,保证办案质量。在办理涉黑恶势力案件过程中,要做到每案必查保护伞,发现保护伞线索立刻报送。(陈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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