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未尽责 变更抚养权

贵港日报 2018-10-14 12:24 大字

覃塘讯“法官,我要立案,我要求变更小孩的抚养权。我前妻只顾着工作,没有心思照顾小孩!”近日,一男子拿着起诉状向覃塘区人民法院石卡法庭梁法官诉说。

男子林某是石卡镇人。2011年,其与本镇的何某办理登记结婚,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了两个儿子。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17年离婚。离婚时,双方协议大儿子由林某抚养,小儿子由何某抚养,抚养费各自承担。离婚后,何某带着小儿子外出打工,因工作忙碌,无法妥善照顾儿子。林某得知情况后,与何某协商,让小儿子回到自己家生活,但是何某不同意。无奈之下,林某只好寻求法院帮助。

梁法官审阅材料后,拨通了何某的电话,询问相关情况,并通知其到法庭调解。何某到法庭后,梁法官向何某释法明理,让她明白安稳的环境才利于孩子成长,希望她能从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考虑林某的建议。

经过梁法官的耐心劝解,何某同意将小儿子将由林某携带抚养。(黄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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