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召开《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
本报讯(记者安伏岭)6月2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立法条例》《贵港市立法条例》,贵港市召开《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市人大、政协、港北区政府、港南区政府、覃塘区政府、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和市交警支队等单位的代表21人参加听证会。听证会由市市政局主持。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起草小组负责人介绍了立法的必要性和依据,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与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关系密切的主要规定等情况,并对一些术语进行了详细的解释。《条例》共有六章六十五条,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职能划分、道路建设标准和道路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等内容。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认为,随着贵港市城区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道路越来越多,城市道路的快速发展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许多问题和矛盾,出台《条例》十分必要。代表们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提出了修改意见,使《条例》规定的部门职责明确、制度设置合理,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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