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区确保“驻村”变“住村”

广西日报 2018-06-13 07:43 大字

本报贵港讯(记者/唐正芳通讯员/樊盼盼)办公用品、床上用品、生活用品、厨具、电风扇各一套……近日,贵港市港南区向脱贫攻坚后盾单位提出要求,要为工作队员落实基本生活用品,确保驻村干部吃在村、住在村、干在村。

根据要求,各镇工作分队队长、各后盾单位主要领导分别与工作队员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帮助工作队员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上的一些困难,使他们迅速转变角色,主动担当作为,在思想上经受考验、作风上实现转变,轻装上阵,变“要我住村”为“我要住村”。工作队员于5月30日前作出公开承诺,并在村务公开栏和村内醒目位置张贴承诺书,随时接受群众监督。“住村工作,我与贫困户离得更近,扶贫工作也更好开展了。”贫困村第一书记龚举高说。

港南区扶贫办主任党勇评表示,该区将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围绕“确保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精准、帮扶扎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的目标,扎实推进工作队管理,确保工作队员住村办实事、有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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