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届全国荷花展览组委会关于征集品牌赞助企业的工作方案
经中国花卉协会批准,第32届全国荷花展(以下简称“荷花展”)将由中国花卉协会荷花分会、贵港市委、市人民政府联合于2018年6-8月在贵港市举办。作为全国规格最高、影响最大的荷花文化交流及展示平台,第32届荷花展选择在广西贵港举办,充分体现了中国花卉协会对广西、对贵港发展的极大信任和支持。
荷花展展会期间预计有50多个地区组团参展,包括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外城市及国外展区等,同时还会邀请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荷文化园林、园艺、花卉花木企业及知名学术机构、协会举办学术交流活动。为进一步挖掘荷花展品牌价值,推进市场开发,为优秀企业从不同领域和层次参与荷花展,现以第32届全国荷花展览组委会的名义,向社会公开招募品牌赞助商,诚意邀请有意向的企业以不同形式参加全国荷花展相关活动。为做好征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征集目的
通过征集赞助企业,加强第32届全国荷花展品牌的宣传推广、筹集荷花展所需资金、实物及相关技术和服务,并通过全国荷花展这个平台,展示近年来贵港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气象、新作为和新成就。
二、征集对象
有意向赞助第32届全国荷花展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以下简“应征人”)。
三、征集内容
(一)品牌赞助层级的划分
为了给不同规模和领域的企业提供参与机会,第32届全国荷花展品牌赞助计划分为五个层级:
一级为首席战略合作伙伴:人民币现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二级为战略合作伙伴:人民币50万元—100万元(不含100万元);
三级为行业合作伙伴:人民币30万元—50万元(不含50万元);
四级为形象品牌赞助商:人民币10万元—30万元(不含30万元)。
五级为荣誉品牌赞助商:人民币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
(二)赞助企业享受的权益回报
不同层级的赞助企业将获得与之投入相对应的宣传推广及其他权益回报。
赞助企业可以向第32届全国荷花展组委会直接提供资金或实物等价物来实现其对第32届全国荷花展的赞助。其中,现金等价物的形式主要包括物品、服务和技术。作为回报,赞助企业将获得如下主要权益回报(实际可取得的权益以最终签订的赞助协议为准)。
(一)、首席战略合作伙伴
赞助金额:人民币现金100万元以上(以赞助金额最高者作为首席战略合作伙伴);200万元以上并可作为荷花展承办单位之一。
权益回报:
■使用第32届全国荷花展宣传标语、吉祥物和相应等级的合作商的称谓进行企业宣传活动;
■ 安排媒体专访企业领导,并在贵港新闻中播报;
■ 在开幕式晚会演出前现场LED屏播放企业形象宣传片(30秒视频资料由企业提供);
■ 在开幕式晚会演出现场屏幕打出企业名称并对企业进行口头感谢;
■ 安排一定数额的开幕式嘉宾入场券(10张);
■ 提供活动现场悬挂横幅若干条;
■ 志愿者可身着印有企业名称或LOGO的T恤和遮阳帽(由企业提供有关物品);
■ 颁发“赞助企业”牌匾和捐赠荣誉证书;
■享有第32届全国荷花展展会期间电视广告、户外广告、现场展示、新闻发布会、宣传展台等广告宣传的优先购买权;享有赞助主题演艺等活动的优先选择权;
■赞助企业领导人(2名)将获邀参加第32届全国荷花展开幕式和开幕晚会,并在贵宾席就坐;
■在主展区设一块A级荷花园林景观小品;
■根据企业需求与组委会协商其他特色赞助回报。
(二)、战略合作伙伴
赞助金额:人民币50万元—100万元(不含100万元);
权益回报:
■ 安排媒体专访企业领导,并在贵港新闻中播报;
■ 在开幕式晚会演出前现场LED屏播放企业形象宣传片(20秒视频资料由企业提供);
■ 在开幕式晚会演出现场屏幕打出企业名称并对企业进行口头感谢;
■赞助企业领导人(1名)将获邀参加第32届全国荷花展开幕式和开幕晚会,并在贵宾席就坐;
■ 安排一定数额的开幕式嘉宾入场券(7张);
■ 提供活动现场悬挂横幅若干条;
■ 志愿者可身着印有企业名称或LOGO的T恤和遮阳帽(由企业提供有关物品);
■ 颁发“赞助企业”牌匾和捐赠荣誉证书;
■在主展区设一块B级荷花园林景观小品。
(三)、行业合作伙伴
赞助金额:人民币30万元—50万元(不含50万元);
权益回报:
■ 在开幕式晚会演出现场屏幕打出企业名称并对企业进行口头感谢;
■ 安排一定数额的开幕式嘉宾入场券(5张);
■ 提供活动现场悬挂横幅若干条;
■ 志愿者可身着印有企业名称或LOGO的T恤和遮阳帽(由企业提供有关物品);
■ 颁发“赞助企业”牌匾和捐赠荣誉证书;
■在主展区设一块C级荷花园林景观小品。
(四)、形象品牌
赞助商:人民币10万元—30万元(不含30万元)。
■ 在开幕式晚会演出现场屏幕打出企业名称并对企业进行口头感谢;
■ 安排一定数额的开幕式嘉宾入场券(3张);
■ 颁发“赞助企业”牌匾和捐赠荣誉证书;
■在主展区设一块D级荷花园林景观小品。
(五)、荣誉品牌
赞助商:人民币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
■ 在开幕式晚会演出现场屏幕打出企业名称并对企业进行口头感谢;
■ 安排一定数额的开幕式嘉宾入场券(2张);
■ 颁发“赞助企业”牌匾和捐赠荣誉证书。
四、应征条件
(一)应征人同意为第32届全国荷花展提供现金、实物或服务;
(二)应征人须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技术力量、服务能力或优质产品;
(三)应征人应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四)应征人原则上以单一企业品牌/特定类别参加赞助企业征集;
(五)应征人须保证,无论是否应征成为第32届全国荷花展赞助企业,都不会泄漏任何第32届全国荷花展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认为将对本次征集活动产生实质影响的保密性信息,不会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征集方案及是否参加第32届全国荷花展赞助企业征集活动进行商业性宣传,或者暗示与第32届全国荷花展或第32届全国荷花展品牌赞助计划存在任何关联,特别是不能使用任何第32届全国荷花展标志进行市场营销活动,违者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应征费用
应征人参加应征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六、征集程序
(一)应征人向第32届全国荷花展组委会提交第32届全国荷花展赞助企业意向应征文件(以下简称“意向文件”),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仙衣路1111号贵港市市政管理局内,联系电话:0775-4578133,并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第32届全国荷花展组委会品牌赞助意向应征文件”。
(二)收到意向文件后,第32届全国荷花展组委会将提出合作建议书,双方达成共识后与被征集人进行谈判,另行签署赞助协议等相关合同文本。
(三)各类别产品/服务经第32届全国荷花展组委会与赞助企业签署赞助协议确认,并在贵港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发布后,该类别产品/服务即停止征集(供应商除外)。
有意向的企业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意向应征文件及相关材料。
七、保留权利
第32届全国荷花展组委会在征集活动中保留以下权利:
(一)对本征集工作方案进行修改和补充;
(二)更改本次征集活动的时间安排;
(三)在任何时间,接受或拒绝任何应征文件,以及更改或取消征集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无需向应征人解释原因;
(四)对本征集工作方案及其附件的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接收部门:第32届全国荷花展览组委会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仙衣路1111号贵港市市政管理局
邮政编码:537100。
联 系 人:邱女士0775-4578133、4578163
邮 箱:ggybb2017@163.com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7:30
附件:第32届全国荷花展赞助意向表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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