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出台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
本报贵港讯(记者/唐正芳)记者从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港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将于5月1日起施行。
为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改善城市交通秩序,《实施细则》就网约车的行政许可、日常管理和监督及行政执法、投放方式及车辆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及经营行为等重点问题进行细化。
《实施细则》规定,网约车经营行政许可主体是由设区的市级或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网约车行政许可和日常行业管理工作;网约车应取得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牌照和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行驶证;同时为促进贵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鼓励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或综合工况续航里程达到250公里以上的新能源汽车参加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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