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着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贵港日报 2018-03-17 11:38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思)虽然春季学期早已开学,但10岁的黎某小朋友仍在河北省异地治病。

黎某是港北区根竹镇居民,他爸爸妈妈原本在广东打工挣钱维持家庭生活。2014年,黎某被检查出患有白血病,需转到河北燕达医院长期住院治疗。为了陪护孩子,父母无法外出打工,孩子治疗、家庭生活等一下陷入困境。幸好,他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从医保部门提供的数字显示:2015年,黎某医疗总费用约10.39万元,基本医保报销约4.41万元,大病保险赔付约2.03万元(转省外治疗的,超出大病保险起付线部分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50%),两项实际报销比例占医疗总费用61.95%。此后,黎某因病继续赴区外治疗。2016年、2017年,两项合计报销分别约为40.89万元、45.36万元(其中大病保险分别报销24.89万元、29.51万元),实际报销比例占医疗总费用62%、58.52%。这对于一个没有任何收入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贵港市从2015年开始实施第一轮(2015-2017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大病保险费用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列支,参保个人不再额外缴纳。大病保险按规定经招投标后交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从而实现对大病患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进一步补偿,解决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2016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贵港市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比普通参合人提高5%。2017年,贵港市进一步提高建档立卡贫困参保人员大病保险的待遇,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从2016年起,在全市20家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据了解,贵港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情况:2015年度,赔付案例25812例,赔付金额约1.35亿元,已赔付率91.90%;2016年度,赔付案例32669例,赔付金额约1.34亿元,已赔付率82.80%(其中,赔付贫困人口案例3589例,赔付金额约752.05万元);2017年度,赔付案例30781例,赔付金额0.76亿元,已赔付率73.35%(其中,赔付贫困人口案例3793例,赔付金额约753.82万元,赔付进度达83.23%)。

据医保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现在,贵港市新一轮(2018-2020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已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为37元,起付线70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员3500元),分段报销比例稍作调整,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报销比例较普通参保人提高10%,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暂不封顶,实现“医改惠民,健康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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