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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捐善款专款专用

贵港日报 2018-01-13 14:42 大字

本报讯(记者蒙思帆)近日,有市民对红十字会投放在公众场所的募捐箱善款用途有所疑问,为此,记者来到市红十字会了解情况。

1月9日,记者来到市红十字会,该会办公室主任江素琼对记者说:“红十字会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而人道救助款物的来源渠道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上级红十字会下拨救助款物,二是通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爱心企业捐赠款物。而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是募捐渠道之一。”记者了解到,市红十字会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众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处分募捐的款物。

江素琼介绍,贵港市红十字会现共有7个募捐箱投放在公共场所,分布在市疾控中心、市中医院、市皮防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南宁百货、永盛百货、鹏泰超市,这些募捐箱均印有“红十字会”字样和“红十字”标志。记者获悉,投放在外的红十字会募捐箱,他们均与设点单位签订协议,指定该单位1名工作人员、市红十字会派出2名工作人员作为募捐箱日常管理员,钥匙由红十字会专人保管。“我们半年清点一次募捐箱的善款,每次清点都会出示单位证明、身份证,经管理员验证后,方可开箱清点,清点结束后立即存入红十字会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开具捐赠发票给设箱单位。”江素琼说,募捐箱款纳入红十字救助专款管理,主要用于慰问器官捐献家属、留守儿童、困难老党员、困难学生、特困家庭,不会挪作它用。

记者了解到,市红十字会投放在外的募捐箱,2016年收到8613.8元、支出11321.5元;2017年收到4577.4元、支出10478.7元。江素琼呼吁广大市民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通过正规渠道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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