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贵国土资权籍告[2017]180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4)港北执字第578-2]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港北执字第578-2号]规定,现公告废止廖家航名下坐落于贵港市和平路188号广汇东湖城“岚湖家荷”19幢2-3A01号房屋的产权证书(证号:贵权证字第10006125号)。
特此公告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032号。
联系电话:0775-6787789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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