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友无证驾车游荡80公里 交警“终结”俩少年“摩托游”

玉林日报 2021-10-27 06:51 大字

交警对黄某、李某旭及同车乘客进行批评教育。

本报玉林讯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且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可是,有些青少年并不符合规定就大胆驾车。日前,桂平市麻垌镇年仅15岁的李某旭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与年仅16岁的同学黄某各自驾驶一辆摩托车搭乘同学驱车到玉林市区玩耍,最终被正在开展夜查行动的玉林交警查获,终结了其“危险之旅”。

日前,玉林公安交警直属四大队在民主南路江南公园路段开展道路交通管理专项整治“霹雳行动”工作。当晚23时37分,两辆女装摩托车沿民主南路由北向南飞驰而来,因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并将其拦下。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这两辆摩托车的驾驶人均是未成年人。其中白色上衣驾驶人李某旭,今年15岁;黑色上衣驾驶人黄某,16岁;而两名乘客均为桂平市麻垌镇人,某职业中学学生。据了解,当天17时放学后,李某旭、黄某各驾驶一辆女装摩托车搭乘1名同学,驱车80公里到玉林市区玩耍,被查获时,他们正准备前往亲戚家借宿,没想到被夜查的交警查获了。

李某旭称自己已经有3年驾龄了,12岁开始在父亲指导下练习驾驶摩托车,但平时较少开车。面对交警问及“你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办?你能承担得起法律责任吗?”的提问,李某旭这才懵懵懂懂地表示知道错了,希望交警能原谅一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执勤交警对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暂扣其车辆,并通过电话责令其家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管理教育,杜绝类似的情况发生。

(林增崇 范依迎 黄贻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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