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法院快速交付拍卖房产获点赞

贵港日报 2020-03-16 10:26 大字

本报讯(记者郭晓枫通讯员韦永鑫)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港南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坚持特事特办,上门为买受人办理不动产竞拍物交付,及时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月25日上午,在接受小区安检人员询问以及进行测量体温、登记、检查工作证明等防控工作后,港南法院执行局法官一行进入桂平市西山镇某小区。

据悉,2017年7月15日,被执行人梁某向第三人借款1500000元,申请广西农业某担保公司(以下简称为担保公司)作为担保人。借款合同到期后,担保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代梁某偿还了借款。2019年8月,因梁某迟迟未偿还该担保公司债务,该担保公司将梁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梁某一直未履行义务,该担保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港南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梁某名下的位于桂平市西山镇某小区的房屋进行网络拍卖,将所得款用于清偿债务。

2020年1月30日,买受人陈某通过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最高价490000元竞得该标的物。春节假期刚过,在将尾款打进法院账户后,买受人陈某通过电话与该院执行局联系,表示想要尽快进行房产交付。

“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虽然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我们也必须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受理该案的李德达法官说。2月25日上午,在严格做好自身防护后,李法官与3名干警驱车前往桂平市西山镇某小区进行房屋交付。

交付房子的当天,因被执行人早已不见“踪影”,买受人陈某找来开锁师傅对房门进行开锁换锁。经对房屋核实无误后,李法官现场为陈某办理了相关法律手续,仅用一个上午的时间就将房屋顺利交付给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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