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卖淫、争抢地盘、聚众斗殴…… 桂平一“黑老大”获刑20年

南国早报 2019-12-19 15:38 大字

南宁讯12月18日,桂平市人民法院对黄文龙等13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聚众斗殴罪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被告人黄文龙等人自2014年开始,通过组织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利益,后期为了争抢地盘,称霸一方,谋求非法利益最大化,组织成员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桂平市城区及周边地区正常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等罪名,判处该组织组织者、领导者黄文龙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12名涉案人员也分别以相关罪名判处1年6个月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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