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护花使者”
▲郑红英走进校园进行法治宣传。(陈龙摄)张建宏陈瑜
“未检工作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希望,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这是桂平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负责人郑红英对其工作的评价。她一直用实际行动诠释女检察官全力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情怀。
2017年,一名13岁少女遭犯罪嫌疑人李某性侵后,几乎丧失了生活的意志,害怕包括父亲在内的所有男性。郑红英办结案件后,多次到女孩家中走访,细心地对女孩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女孩走出阴霾,重新走进校园。
郑红英办理涉及未成人的65件案件中,其中不捕案件有35件。“对未成年人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依法从轻处理,可捕可不捕的一律不捕,慎用逮捕强制措施。”她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让涉未成年人的案件办理全程都充满了司法温情。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结了,但郑红英的工作还未停止,她带领未检干警与30余名失足未成年人建立结对帮教关系,实现了失足未成年人无重新犯罪的目标。
校园安全关系着千万家庭的幸福,关系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呵护祖国明天,维护校园安全,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检察机关常抓不懈的任务。2016年以来,郑红英带领未检部检察官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77场,受益学生达8万多人,进一步强化了学生的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其结对共建的27所学校均无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实现了创建“零犯罪学校”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由于工作突出,郑红英2016年入选全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人才库,并先后荣获全区检察业务能手、广西青少年维权岗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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