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做善事”的幌子 不断发展“下线”做传销 “善心汇”组织者被提起公诉

柳州晚报 2018-04-03 15:27 大字

○○记者 付华周

通讯员 胡东升

“做‘善心汇\’不影响工作,业余时间参与,投资3000元,15天左右收款3900元;投资30000元,20天左右收款36000元……”去年,一个名为“善心汇”的组织在柳州市以高额投资回报为诱惑吸引了不少人掏钱“投资”。然而,晚报记者经过深入暗访调查后发现,这是一场彻彻底底的骗局,组织者打着“做善事”的幌子,实际上却在不断地发展“下线”做传销。最终,在柳州市利用“善心汇”平台发展下线会员获利的80后女子温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昨日,记者从柳南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温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日前已经被该院依法提起公诉。

晚报暗访调查,揭露“善心汇”真实面目

2017年五六月份,有关“善心汇”的消息在柳州市微信朋友圈疯传,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有人说它是扶贫济困的好方法,并掏钱“投资”。与此同时,也有网友在柳州晚报读者报料维权群里发布相关信息,对“善心汇”的模式提出质疑。而向“善心汇”投了不少钱并获得收益的市民小伟(化名)担心自己越陷越深,果断向晚报求助,希望晚报记者能够对此进行调查,帮助他了解真相。

在小伟的帮助下,晚报记者进入了一个“善心汇”会员群,并以此为契机对这个组织进行了暗访调查。2017年6月12日、13日,晚报调查栏目分别以《善心汇是做慈善,还是搞传销?》《善心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为题,连续两天将记者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公诸于众,揭露了“善心汇”的真实面目。

据了解,“善心汇”网络平台打着“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幌子,以高利回报为诱饵,要求参与者购买300元“善种子”激活注册账户加入并成为会员。而会员在该平台进行投资获利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静态收益模式,即通过所谓的“布施”投资打款给其他会员以获得“受助”资格,然后再接受其他会员的“布施”;二是动态收益模式,即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分别抽取第一代、第三代、第五代下线每轮“静态”模式中“布施”金额的6%、4%、2%作为管理奖收益。本案被告人温某就是这样的一名“善心汇”会员。

去年7月23日,晚报调查栏目又以《善心汇涉嫌传销被警方查处》为题,对“善心汇”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公安机关调查,以及柳州“善心汇”门店关门等情况进行追踪报道。

女子利用“善心汇”发展下线会员被提起公诉

据了解,今年37岁的被告人温某来自桂平市,只有初中文化。2016年7月,她通过一个名为“善心汇众扶互生大系统”(以下简称“大系统”)的会员管理平台缴纳300元购买“善种子”成为“善心汇”会员,并获得一个在整个“大系统”会员网络中处于第7层的账户。2017年7月18日,其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市公安局柳南分局刑事拘留,后被逮捕。

经查,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期间,被告人温某通过其丈夫刘某建的微信群和她自己建的微信群,以及通过见面的方式,向他人介绍、宣传“善心汇”,打着“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名义,以高额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为诱饵,积极对外发展下线会员,并根据所发展会员的“布施”金额、次数获得相应的收益。截至2017年7月24日,其下级网络有23层,有73390个会员账号。

柳南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温某通过网络传销平台利用其“善心汇”会员身份,依次发展下线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后续会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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