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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一批食品抽检结果,18批次食品不合格 香菇、笋干等二氧化硫残留超标

南国早报 2017-11-25 19:09 大字

食品抽检不合格名单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张若凡)11月24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一批食品抽检结果,18批次食品不合格,包括香菇、笋干在内的11批次蔬菜制品被检出二氧化硫残留超标。

据通报,此次抽检的食品共179批次,分为两大类。其中方便食品抽检118批次,不合格7批次;蔬菜制品抽检61批次,不合格11批次。

南宁市永筱华土特产品经营部销售的3批次方便食品不合格。分别为标称“广西凯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葛根粉(红枣木瓜)”、标称“桂林恭城福龙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恭城油茶”和标称“桂平市三寻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酸菜银鱼粉”。不合格原因主要是霉菌、过氧化值或菌落总数超标。

另有11批次的蔬菜制品不合格,主要是香菇、笋干等干货。标称“广西南宁汇山鸿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钱菇、香菇各一批次,标称“桂林市金桂昌土特产食品厂”生产的香菇、花菇各一批次,均被检出二氧化硫残留超标。

据了解,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此次抽检发现有11批次蔬菜制品存在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为增加原料的保质期,防止霉变生虫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或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市、县(市、区)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依法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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