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警方联合佛山警方侦破公安部督办特大贩毒案 缴毒品169.7公斤 抓嫌犯22人
当天发布会上,警方展示缴获的部分毒品及毒资。
今报记者颜强/文唐辉吉/图
9月29日上午,贵港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近期,该局联合广东佛山市公安局打掉一个以桂平籍男子林某某为首的特大贩毒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缴获各类毒品169.7公斤(其中冰毒150公斤),扣押涉案车辆14辆、毒资46.2万元。该案是贵港警方迄今为止破获的最大一起公安部督办毒品案件,也是贵港警方破获的最大一起新型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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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毒案牵出特大贩毒团伙
2016年1月22日凌晨,贵港市公安局禁毒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在南宁高岭收费站查获一起特大运毒案,抓获两名桂平籍犯罪嫌疑人赖某强、李某(女),当场缴获毒品氯胺酮19公斤,现金43.2万元。经深挖,一个以桂平男子林某某为首的特大贩毒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贵港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罗警官介绍,在对嫌疑人赖某强、李某两人的社会关系进行排查时,桂平籍男子林某某的不正常经济状况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他没有正常工作,但名下却有奔驰、宝马等数辆豪车,而且经常出入娱乐场所,平日花钱也大手大脚。”
通过进一步排查,民警发现林某某有贩毒前科,且经常往返于广东、广西等地,每次返回桂平后,其身上都会出现大量现金,因此判定其有重操旧业的可能。随后,民警确认其所贩卖毒品大多来自临近省份。
在侦查中民警发现,林某某贩毒团伙案与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正在侦办的另一起贩毒团伙案信息高度重合,两地警方迅速启动联合办案工作机制。由于案情重大复杂,为实现对林某某贩毒团伙全链条打击,2017年初,公安部将该案列为部督“2017-31”毒品目标案件。
随后,在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总队和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的协调下,贵港市公安局与佛山市公安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对林某某贩毒团伙案开展联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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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开展9次抓捕行动
经过长时间侦查,两广联合专案组摸清了林某某贩毒团伙的组织架构和活动规律。
以林某某为首的贩毒团伙分3个层级:林某某为团伙首犯,属第一层级,负责运输贩卖毒品活动的幕后组织策划和提供资金;团伙成员樊某西、赵某漠等人负责联系上家下家购买、销售毒品,属团伙第二层级;其余团伙成员林某超、刘某华、覃某敏等人为第三层级,也就是林某某的“马仔”,主要负责运输毒品和毒品交易。
针对林某某贩毒团伙反侦查意识极强的特点,为避免打草惊蛇,联合专案组采取“断其十指再取其心”的工作思路来办案,即先从林某某“马仔”入手,再逮捕团伙头目林某某。
自成立专案组以来,前后成功开展9次抓捕行动。今年2月8日,专案组民警在广东省某高速公路抓获林某某“马仔”刘某华(桂平市人,吸毒人员),缴获冰毒22公斤。值得一提的是,当民警截停运毒车辆准备抓捕时,刘某华驾驶车辆疯狂从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撞向警方的拦截车辆,造成警方多辆汽车严重损毁。禁毒民警朝天鸣枪警告后,砸烂车窗,将刘某华制服。
然而,警方每次打掉林某某的下家后,林某某就立即变换联系方式,并逃到边境或国外避风头。一段时间过后,他自认为“风头”过了,又回来组织毒品交易。
直到今年8月,抓捕主犯林某某的时机成熟,专案组决定收网。8月24日晚,专案组在平南县城某小区将准备外逃的林某某抓获,当天还在某高速公路收费站抓获林某某的4名“马仔”,缴获海洛因两块共700克。
林某某的落网,标志着公安部督办的“2017-31”毒品目标案件最终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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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头目做些善事伪装身份
据了解,林某某今年32岁,外号“四哥”(因其曾贩卖四号海洛因得名),2010年11月曾因零包贩毒被公安机关抓获。
罗警官告诉记者,据林某某交代,他在刑满释放后,由于不满足于现状,经常前往广东佛山等地,积累了一定资源。
而后,为了凑集购毒资金,林某某将自己名下的房产全部抵押给民间贷款公司,凑得100多万元后,赴揭阳购买毒品,再联系买家至边境地区进行交易。
就这样,林某某身边慢慢聚集了一批吸毒人员,这些人大多都是同镇的村民,有他的同学、亲戚等。其中,去年1月22日被抓获的女子李某就是林某某的情人。
民警告诉记者,林某某贩毒团伙贩卖毒品后,都会回到当地疯狂进行消费,林某某更将此种风格发扬到极致。而林某某在贩毒的同时,还一直捐资支持家乡建设。村里筹资修路他会出资支持,村里有考上大学的,他还会给予奖励,甚至村里的独居老人,他都会捐钱捐物。
民警表示,林某某此举,其实是为了博取善名、伪装身份,以便更顺利地开展贩毒活动。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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