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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机这回“玩”大了 车辆7年未年检,139次违法记录尚未处理,累计被记488分,罚款超过2万元——

来宾日报 2017-09-26 11:08 大字

晚刊讯(记者 莫岑 通讯员 张洪康)7年没检过车,也不买保险,尚未处理的各类交通违法记录累计达139条,记488分,罚款超过2万元,这样的车辆竟还有人敢驾驶。9月24日,贵港市桂平市的女子谭某驾驶一辆前挡风玻璃“一片空白”的小轿车经过武平高速公路来宾南服务区时,被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民警查获,目前该车已被暂扣,谭某的驾驶证亦被吊销。

大队教导员劳广智告诉记者,9月24日晚,大队民警正在武来高速公路来宾南服务区开展全国统一夜查行动,“22时30分,大队的执勤民警发现一辆桂R502XX号牌的小轿车有点异常,便将其拦停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该车辆的前挡风玻璃光秃秃一片,既未粘贴任何年检标志,亦未有任何保险标志。”民警立即用警务通对车辆信息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显示,该车于2008年登记入户,2010年年审到期后再未进行任何年审,相当于购车上牌后就从未年审过,逾期未年检竟达7年之久,已达报废标准。这还没完,民警查询中还发现该车存在多起交通违法未处理,累计违法记录达139条。违法行为主要是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在贵港、来宾、柳州等地市区内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等。

“这些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款金额从100至1000元不等。处理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仅仅是缴纳罚款本金就超过2.76万元。另外,驾驶员还得承担驾驶证记488分的处罚。”现场处理的民警黄宏忠告诉记者。

那么,为什么7年都没有去进行车辆年检,且还有如此多的交通违法行为也没有及时去进行处理呢?对此,驾驶员谭某辩称,其驾驶的车辆是她父亲的,她平时很少开,当天只是因有事要办才驾驶父亲的车到来宾,并不知道该车的相关情况。而对于其他情况,谭某并不愿多谈。

“不管是什么情况造成的,7年时间里出现这么多的交通违法记录,只能说明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非常淡薄,这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黄宏忠说。最后,民警现场对谭某进行了严厉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罚依据,对谭某的违法行为处以15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劳广智提醒,逾期3年未年检的车辆,一旦在道路上被查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车辆将会被扣留并强制报废,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亦会被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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