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首批使用“广元黄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企业名单的公告
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广元市经济作物管理站<“广元黄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府办发〔2018〕33号)要求,经综合审查,报市政府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特授权7家企业为首批使用“广元黄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企业,现予以公告。
附件:首批使用“广元黄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企业名单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12月16日
附件
首批使用“广元黄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企业名单
广元市茶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米仓山茶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木门茶业有限公司四川三山茶业有限公司
旺苍县金源农业有限公司
旺苍县枫香岭茶业有限公司四川广旺茶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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