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候选名单的公示

广元日报 2020-10-11 00:43 大字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推荐第五批县级及以下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川民宗委〔2020〕119号)要求,经县区推荐、专题研究等程序,拟推荐旺苍县张华镇等8个单位为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候选单位,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广元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映。

联系电话:0839-3264640

邮箱:243033211@qq.com

中共广元市委宣传部中共广元市委统战部广元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10月10日

新闻推荐

多彩米仓“品”旺苍

本报讯(记者周金泉特约通讯员陈绍海)9月27日,旺苍县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以“览多彩米仓品旺苍味道”为主题的旺苍县国庆8...

旺苍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旺苍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