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还3万元 “老赖”获刑6个月

广元日报 2019-09-06 00:42 大字

本报讯(记者陈绍海)8月30日,笔者从旺苍县农信联社了解到,该社首例“老赖”客户罗某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已于8月27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旺苍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当庭宣判,被告人罗某华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08年7月23日,旺苍县木门镇元坝村村民罗某华到旺苍县农信联社木门信用社申请借款建房。经工作人员核实,信用社为其发放了3万元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期限两年。

借款到期后,罗某华仅偿还部分利息,拒绝偿还借款本金及其余利息。旺苍农信联社在正常清收无果的情况下,将罗某华诉诸人民法院依法处理。随后,法院判决罗某华立即偿还借款本息。然而判决生效后,在信用社工作人员多次催收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罗某华依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最终,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拘留对其予以惩戒。2018年8月,罗某华家属代为偿还了信用社贷款本金3万元及全部结欠利息。然而,罗某华并未逃脱法律的制裁。2018年8月30日,罗某华被旺苍县公安局以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罪刑事拘留。今年6月19日,他被旺苍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四川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维护诉讼清收权益,近年来四川农信一方面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落实不良资产管理中心专门负责诉讼贷款管理工作,全力配合法院执行部门,积极向法院反馈相关信息;另一方面加强与政府、公安局经侦部门的沟通协调,逐步提高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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