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实施公车交通违法抄告制度
本报讯(杨森 向仕新 记者 徐凯)3月31日,记者从旺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该县将从4月1日起在全县实施公车及公职人员交通违法抄告反馈制度。抄告的内容为公务车辆涉及闯红灯、违法停放、涉牌涉证及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该制度规定抄告的程序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月通过信息库查询需抄告的交通违法行为所涉及的车辆号牌,将车辆号牌、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行为以及公职人员姓名、车辆号牌、违法时间、违法地点报送县文明办;县文明办每月末将信息抄告至所在单位;所在单位接到抄告起1个月内向县文明办报送书面处理意见;交通违法公务车辆及公职人员以及所在单位处理情况,由县文明办抄送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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